1、调解+仲裁”条款之一:争议发生前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的,各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请求依照仲裁规则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成裁决书。
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进行仲裁。”
2、“调解+仲裁”条款之二:争议发生前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进行仲裁。”
3、“调解+仲裁”条款之三:争议发生后
“对于本争议,各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进行仲裁。”
说明:即使合同中没有调解或仲裁条款,也可以申请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包括侵权纠纷也可以申请调解。
4、“调解+仲裁”条款之四:依和解协议内容作出裁决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本和解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请求依照仲裁规则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说明:当事人若要向华南分会申请依照经自行和解或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的内容作出仲裁裁决,从而更加快速、有效、低成本地解决争议,可在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中加入上述仲裁条款。